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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3)

来源:中国畜禽种业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24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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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蓝狐、 貉 等毛皮动物, 我国已经培育出适宜家养的品种,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非食用。 (三)关于《目录》畜禽“种”与品种的关系。 《目录

蓝狐、等毛皮动物,我国已经培育出适宜家养的品种,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非食用。

(三)关于《目录》畜禽“种”与品种的关系。《目录》中所列31种畜禽隶属于动物分类学中“种”范畴,类型相对固定。在“种”的基础上经过长期人工选育和改良,形成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生产性能不同的品种,品种数量随着育种创新、国外引进不断变化畜禽品种要经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鉴定,包括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引进品种。

(四)关于《目录》畜禽与陆生野生动物的关系。《目录》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配套目录,也是《畜牧法》明确要求制订的配套目录,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列入《目录》的畜禽,适用《畜牧法》,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管理。《目录》所列物种的野外种群,以及《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由林业和草原部门管理。

(五)关于狗。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本《目录》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在《目录》实施过程中,确有需要调整的,由农业农村部根据实际情况,经认真评估论证报国务院批准。

文章来源:《中国畜禽种业》 网址: http://www.zgcqzy.cn/zonghexinwen/2020/0924/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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