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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种业发展形势下《种子法律法规》课程教学

来源:中国畜禽种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2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1,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是保障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1,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是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的核心法律,是林木种苗事业发展科技创新的助推器,也是奠定现代种业林业制度基本框架的大法。《种子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在提高品种选育水平、发育种子生产经营多元主体、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种子生产经营出现了不少新情况,种子法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为了顺应新时期种业乃至林木种苗发展形势,《种子法》经过了3次修订。最新修订的《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种子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林木种苗事业发展将面临深刻调整,现代种业发展时代来临[3]。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是为了适应我国现代农业和种子产业发展的需求而诞生的新专业[1]。长江大学于2014年获批开设此专业,目前已招收4届本科生。

《种子法律法规》是为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它以我国最新的与种子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依据,阐述了依法、依章进行种子生产经营和种子企业管理的重要性,介绍了种子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中应执行和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开设《种子法律法规》,目的是使学生学法、懂法,以便在将来的工作中更好的守法、执法,提高学生从事种子工作时执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专业水平。

在《种子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除了遵循基本的教学原则外,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专业教学团队对该课程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改革,旨在通过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来提高教学效果[4,5]。

1 加强教材建设,优化教学内容

1.1 根据专业需求,加强教材建设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是保证学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材料[6]。目前,本课程缺少适合高校相关专业学生学习的国家级规划教材,仅有高职高专用教材及用于法律普及的指导手册,内容不够深入系统。笔者于2014年参与编写了《种子法规范理论与实务》,供农业行政执法和高等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生学习使用[7]。因该教材是在2013版《种子法》的基础上撰写的,而新修订《种子法》于2016年开始实施,在选用该教材时,部分内容要结合新修订的《种子法》(2016版)以及《种子法导读》(2016版)的修改内容来讲解[8]。

1.2 紧跟时代步伐,更新教学内容

新《种子法》是本着推进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原则,按照简政放权、明确主题责任的思路修订的。新修订的《种子法》共10章94条,与旧《种子法》相比,修改的内容多,差别较大[3];同时,按照《种子法》规定,其涉及的34项配套法规规章也已经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修订工作。课堂教学内容也要紧跟种业发展的步伐,根据国家种子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与更新。笔者在备课、授课中非常注重知识的前沿性和实用性,经常参考农业农村部官网、中国农业网、第一种业网和种业商务网等种业网站上的信息,来丰富教学内容。

2 产学研模式教学,校企联合授课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在产学研模式下,吸收种子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企业人员共同参与专业教学大纲、教材、课程和实训等编写工作,制定符合现代种业发展需要的课程模式,有利于培养符合现代企业和行业要求的人才[9]。本课程邀请了本区域知名的3家种业公司湖北荃银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湖北荆楚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省种子集团有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参与了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改。

为了提高课堂教学的实用性和针对性,除了农学专业背景的教师外,本课程还聘请了本校管理学院和法学院的著名教授以及本区域知名的3家种业公司的法律顾问参与教学环节,联合授课(表1)。校企联合授课的教学方式,弥补任课教师的不足,使学生既可掌握系统完整的理论知识,又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宽学生视野,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力的提高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力度。这种联合授课的教学模式深受学生喜爱。

学时教学安排教学内容4管理学院、法学院教授讲座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执法程序12主讲教师授课种子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4种业公司法律顾问讲座中国的种业政策以及种子法律法规的应用2翻转课堂案例分析2实践教学模拟法庭

文章来源:《中国畜禽种业》 网址: http://www.zgcqzy.cn/qikandaodu/2021/0220/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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